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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贷一般协议_General Agreements to Borrow

什么是借贷一般协议(GAB)?

“借贷一般协议”(GAB)是指已经终止的一项借贷机制,旨在为十国集团(G-10)成员提供融资。该项目于1962年建立,允许国际货币基金组织(IMF)向这些发达国家的中央银行借款。这些资金作为临时贷款提供给经历经济困境的国家,以帮助他们避免危机。GAB在2018年底被逐步淘汰,因为成员国达成共识,认为其效用“减弱且有限。”

主要内容

  • 借贷一般协议是由G-10国家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借贷机制。
  • 该项目于1962年成立。
  • G-10成员国向IMF存入资金,以便经济困难的国家可以使用。
  • 参与国在2018年底同意让该项目失效,因为已不再有用。
  • 新的借贷安排(NAB)成为IMF贷款的主要融资渠道。

理解借贷一般协议(GAB)

借贷一般协议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62年建立的一项计划,依赖于G-10国家的合作,该团体由包括比利时、加拿大、法国、德国、意大利、日本、荷兰、瑞典、英国、美国及扮演次要角色的瑞士在内的11个世界强国组成。

GAB是一项常设协议,允许IMF从这些国家借款,以协助其他经济困境的国家。面临财务困难、威胁经济增长或危害国际货币体系的国家,可以向IMF寻求额外流动性。IMF则依靠通过GAB提供的资金来帮助那些需要资本的国家。

截至2018年中,GAB允许IMF向需要的成员国提供高达240亿美元的补充贷款(截至2017年12月,该数字保持不变)。根据IMF的协议,还提供了更多资金,以帮助抵御可能威胁金融系统稳定的事件。GAB的需求源于1960年代英国和美国面临的国际收支(BOP)问题,以及最近新兴市场经济体特别是拉美和亚洲国家所遇到的挑战。

自成立以来,GAB仅激活过十次。自1983年以来,其规模没有变化。尽管该协议定期续签,参与者注意到,GAB的重要性逐渐下降,而IMF执行董事会则表示该计划的效用逐年减少。基于以上原因,执行董事会在2017年决定不再续签GAB,使其于2018年12月25日逐步淘汰。

注释:只有形成G-10的11个国家在1983年前能够参与GAB,之后才扩展至非参与国家。

GAB的优缺点

倡导者们认为,小国不时需要额外流动性,以实施适当政策,使当地经济重新扩展。通过GAB,IMF在必要时帮助成员国在自然灾害后恢复出口和投资者信心。同时,这也使IMF能够限制不稳定问题,防止其蔓延至其他国家。

然而,并非所有人都认同IMF贷款的积极影响。有些人认为该组织助长了糟糕的政策决定,并为无能的政府领导提供了后盾。另一个批评意见是,贷款最终流向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,补偿银行家们在新兴市场的糟糕、危险的投资。

贷款附加的条件也受到质疑。IMF在对希腊的三次救助中要求实施紧缩措施,这些措施在最好的情况下并没有直接帮助受苦的国家民众。有观点认为,这些条款延长了经济困境,加剧了贫困,并再生产业结构的殖民主义特征。

优势

  • 为小国提供流动性支持
  • 使参与国能够重启其经济
  • 限制不稳定,防止其蔓延至其他国家

缺点

  • 助长糟糕的政策决定,助长无能的政府领导
  • 奖励发达国家的银行家们糟糕的、风险巨大的投资
  • 附带的条款和条件可能延长经济困境

GAB与NAB

自1990年代末期引入的新借贷安排(NAB)成为IMF贷款的主要融资机制。首次提议于1995年,在墨西哥金融危机后提出。在此期间,人们对于将来需更多资源以适当应对经济衰退的担忧与日俱增。

因此,IMF与G-10及其他财力雄厚的国家联系,讨论制定一种新的融资安排,以将GAB下可用金额翻倍。NAB于1998年正式启动,与GAB最后一次激活的年份相同。从那时起,只有在拒绝获得更好资金配置的NAB的情况下,GAB才可被激活。

与GAB一样,NAB也是IMF与特定国家之间的一系列信用安排。主要的区别在于会员数量。GAB的参与者数量有限,而NAB则有38个国家参与。NAB在2021至2025年间的总金额设定为5210亿美元。